无为县中医医院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无为县中医医院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一、中医院党支部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中医院及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

(三)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六、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七、各党小组、科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中国共产党无为县中医院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超级管理员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