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省医改领导小组来院督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2]98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12年11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11月1日下午2时许,省医改领导小组在分管县长俞林、县卫生局局长彭益民的陪同下,深入我院门诊、住院楼巡察。

省医改领导小组对我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收费标准和调整服务价格,给予充分肯定。





文章来源:本站   编辑:超级管理员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