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7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询标公告
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一册 专用部分)
项目编号:wwzyy-2022-017
招 标 人:无为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信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1日
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TOC \o "1-1" \h \z \u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wzyy-2022-017
一、项目名称: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二、招标人:无为市中医医院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中医药文化环境建设规划设计(包含门诊大厅、中药房、中医药文化长廊等设计、施工制作、定制安装等。
2、项目招标控制价:500000.00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无。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7、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2日09:00至2022年04月18日17: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发送至775044931@qq.com(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人员)。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1日14:30。
开标地点:芜湖市万达广场二期3号写字楼413室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信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万达广场二期3号写字楼413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良虎 联系电话:18109631713
传真:/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为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刘恺丰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宝晋路 联系电话:1885530909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信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建设地点 |
芜湖市 |
1.2.1 |
资金来源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进度款支付 |
本项目是无为市中医医院专项债项目,项目验收完成后资金支付按照《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非标专项债劵实施方案》执行。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付款,验收合格审计后符审计价95%,余款作为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
|
1.3.1 |
招标范围 |
中医药文化环境建设规划设计(包含门诊大厅、中药房、中医药文化长廊等设计、施工制作、定制安装等。 |
1.3.2 |
计划工期 |
60个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可自行勘探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质疑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递交至代理机构。 |
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答疑澄清回复于收到质疑书之日起3日内答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0天前,书面递交至代理机构。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2.2.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的媒介 |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芜湖市中医医院网站(网址: http://www.wwzyy.com/)发布或书面通知投标人。 |
2.3.2 |
招标文件修改发布的媒介 |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芜湖市中医医院网站(网址: http://www.wwzyy.com/)发布或书面通知投标人。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56天。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4.2 |
投标文件的递交、装订 |
1.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共 伍 份,其中商务标、技术标各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1.2、装订要求: 1.2.1、商务标、技术标分册装订,分别为:商务标正本;技术标正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副本。商务标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2.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本项目技术标为明标。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3 工作日 注:资格条件设置业绩的招标项目,除公示前三名业绩外,由行政监督部门会同公管部门随机抽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被查实提供虚假业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
7.3.1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中标价的5%,具体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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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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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评标委员会联系澄清,如遇电话无法接通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 |
10.2 |
是否邀请投标人到现场 |
□否 ☑是,具体要求: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非本地单位(芜湖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开标地点。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文件在开标前送达。 |
10.6 |
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 |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包含代理服务费(不得单独列项),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代理服务费为6400元;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支付(仅开收据)。 |
10.7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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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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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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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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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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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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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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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 |
投标人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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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53分) 技术标(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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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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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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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30分) |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E;若投标人小于5家,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E。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满分2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E一个百分点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E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分=2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E)/评标基准价E]×100×0.2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分=20-[(评标基准价E-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E]×100×0.1 2、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 |
|
||
2.2.2 (2) |
业绩 |
企业业绩(15分) |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具有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 40 万(不含 40万)以上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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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专业技术人员 |
4分 |
1、项目组人员中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 1分,满分 2分; 2、项目组人员中配备深化设计人员且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展陈设计师,每提供一名得 1分,满分 2分。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经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的时间为自开标之日追溯 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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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4) |
投标供应商获奖情况 |
2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中医药文化相关建设项目获得机构颁发的奖项,每个得2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颁奖文件扫描件或获奖网页截图(须体现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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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5) |
体系认证 |
2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大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须提供企业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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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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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投标人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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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设计成果评分标准(47分) |
中医药文化方案大纲及主题内容情况(15分) |
根据采购需求,融合医院文化、地域文化以及中医药文化等文化元素,整体编制无为市中医医院设计大纲,要求每个设计区域大纲详实、完整、提炼准确、脉络清晰、具有系统性、能很好体现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 (1)设计大纲融入中医文化元素充分、内容详实完整、提炼准确、能很好体现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得12-15分; (2)设计大纲融入中医文化元素一般、内容较完整、提炼较准确、能较好体现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得6-11分; (3)设计大纲未融入或部分融入中医文化元素、内容不完整、提炼差、不能较好体现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得1-5分; (4)无设计大纲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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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效果和重点、亮点表现情况(15分) |
根据设计方案的整体观感效果、是否具有明确的中医药文化内涵以及展示形式、色调等周边环境协调融合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 (1)设计方案整体观感好、体现明确的中医药文化内涵、形式色调等与周边环境协调性好,得 10-15 分; (2)设计方案整体观感一般、能体现的中医药文化内涵、形式色调等与周边环境协调性一般,得 5-9 分; (3)设计方案整体观感差、不能体现的中医药文化内涵、形式色调等与周边环境协调性差,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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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10分) |
评委综合比较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文明、进度、质量等保证措施进行评比,优得 7-10分;良得3-6分;一般得1-2 分。没有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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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7分) |
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进行评比,优得 5-7分,良得 2-4分,一般得1分,没有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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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时,以信用标(如有)得分高的优先;信用标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随机抽取的程序:①首先对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编号; ②对编号的投标人随机抽取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3.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1.3.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安排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3中第2条失信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查询情况记入评审报告,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记入评审报告中。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由中标人与业主招标人商签。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医药文化环境建设规划设计(包含门诊大厅、中药房、中医药文化长廊等设计、施工制作、定制安装等。
二、环境形象规划设计要求:
1、在准确理解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内涵、文化底蕴和文化现状的基础上,做出准确的文化定位,充分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因地制宜、凸显特色,提供针对性的系统规划设计方案。【详见:《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发[2007]54号)及《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 国中医药发[2009]23号】
2、中医院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创新、展示传播的重要场所,在环境形象体系规划设计中,在充分体现医院宗旨、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整体规划的前提下,注重以下原则:
大众化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人本设计,注重通俗易懂,直观简约,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到学术与科普的有机统一;
实用性原则:从医院实际出发,规划设计切实可行的方案,平衡和谐、因地制宜、辨证论建,与医院的各区域功能相契合、相适应;
个性化原则: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注意地域特点,与时俱进,充分体现医院的品牌个性和所在地域文化特色;
审美性原则:结合时代特点,顺应设计潮流,注重大众审美需求,把握好大众审美和个性设计间的辩证关系,做到艺术与实用的统一。
3、急诊及其他需特别指引的科室路标、楼宇外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满足业内专业评审要求。
4、所有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体系建设,参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标准》、《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之相应评分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5、相关制作安装方案按院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执行,制作内容与设计方案吻合,色彩准确、做工精细,全部作业符合施工安全规范。
三、无为市中医医院文化建设任务书
(一)、中医药文化建设
1.门诊楼大厅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建设
(1)规划设计及制作施工任务:
整体中医药文化氛围营造(门诊大厅、导医台背景墙、各功能窗口、中药房、公共空间等);
(2)规划设计及制作施工要求:
整体布局合理,内容规划科学,整体氛围营造要和大厅原有建筑风格相得益彰,凸显文化性和视觉冲击力,大厅导医台背景墙等区域的创作要围绕中医药文化,突现原创性、唯一性,满足文化宣导需求。
2、中医药主题文化长廊建设
(1)规划设计及制作施工任务:
门诊楼与住院楼一层主通道,通过立体图文展示、定制展柜、艺术装置等形式整体营造文化氛围。
(2)规划设计及制作施工要求:
中医药文化长廊,中医药文化主题鲜明,体系完整,实用性、美观性与趣味性相结合。整体布局合理,内容规划科学,并与所在病区功能和科室文化高度统一。主题文化长廊建设,要因地制宜,量身打造,并与医院整体环境空间相得益彰。
(二)、整体规划设计要求
在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规划设计中,要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现代化无为市中医医院的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规划设计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整体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三者间的有机统一;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医院实际出发,规划设计切实可行、务实高效的方案,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坚持促进发展,紧密结合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的物质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提升医院环境形象及品牌文化影响力。
无为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二册 通用部分)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无为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信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工程款(进度款)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无为市中医医院网站发布或书面通知投标人。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规则);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或招标要求);
(6)图纸(或其他资料);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符合招标要求的相应报价清单;
(4)资格审查资料;
(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1.1.2技术标。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或招标要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或招标要求)”中的相应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按本章3.1.1规定的内容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没有规定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使用电子招投标的,主持人按《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5.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人员并宣布招标不成功。
5.2.3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
5.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样品的(如有)。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另外所有投标人均应自行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上查询中标结果。除中标人外,中标结果不再通知未中标人。
7.4 合同履约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具体商签。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图纸、合同条款、招标要求、相关技术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招标要求技术要求及贵单位提供的其他招标资料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资质为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分包。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其项目负责人资质为 ,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在投标工期 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全部工程,并确保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标准。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对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担保(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基本帐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二、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投标总价 |
|
质量标准 |
|
企业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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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性别:
年龄: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表格式(适用于综合评分法项目)
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框图式)
投标人根据其自身法人机构管理情况编制。
六、项目管理部人员配置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姓名 |
拟任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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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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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人员均须附(如果取得)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执业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还须填写“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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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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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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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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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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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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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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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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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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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填此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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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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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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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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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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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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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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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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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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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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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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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二)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其他
八、回执格式
答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前_____天)上网查询(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单位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补疑书)。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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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答疑回复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答疑回复日至投标截止日有15天的时间,对此,我单位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投标资料。
特申明同意。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如果该项目发布了澄清或答疑回复,投标人须将此回执放在投标文件中。)
九、业绩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自拟)
十、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