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hdfy-2021-01无为市中医医院 赫店分院平安村卫生室新建工程询标公告
根据《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财采字〔2020〕17号和《无为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规定,规范我院工程类采购行为,经医院研究决定采用“询价”方式组织招标采购,现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采购编号
wwhdfy-2021-01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无为市中医医院赫店分院平安村卫生室
新建工程(详见清单)
2.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中医医院赫店分院
3、项目预算:284977.22元(造价中心)
三、报名时间:
凡参与投标的的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放文件袋里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8月8日下午5点送或邮寄至无为市中医医院招标办,未按要求不予受理。联系人:刘恺丰 联系电话:18855309092。业主单位:孙辉 联系电话:19965530612。
四、报价说明
4、报价要求:(1)报价单位承诺函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询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报价函不得修改。按政府及公管局的文件要求,投标价一律以下浮10%为中标价。本项目要求报价包含一切费用(含清单编制费,清单编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本项目中的空调必须是格力品牌)。
五、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单位,评审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税率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数值计取的;
(2)不可竞争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数值计取的;
(3)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的;
(4)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5)人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的;
六、开标现场需提供的材料及报名时间: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书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招标书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和报价预算书(以上内容须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七、开标时间:2020年8月9日。 开标地点: 无为市中医医院会议室
八、工期、质量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期40个天(项目是交叉施工,需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质量要求:合格。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
无为市中医医院
2021/8/6